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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瑞明 我在勞教所嚴管隊遭受非人的折磨,在思想極度混亂的情況下,沒有把自己當成修煉的人。沒有以法衡量,在被逼迫下寫了“悔過書”。後來我認識到寫“悔過書”是嚴重地對大法的破壞。是對邪惡的妥協,是大法弟子絕對不該做的事,我曾向管教人員多次要求寫聲明作廢。如今,我鄭重聲明:本人在被非法關押以來,所說、所寫的不符合修煉人的一切作廢。重新做一名真正的修煉人。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8/268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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