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黃志雲
2001年,我在勞教所所說所寫全部作廢。加倍彌補,“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8/268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