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淑華 2002年2月26日晚,在派出所,由於我不小心被邪惡鑽了空子。我沒有說過拘留是受“處分”而被拘留24天。結果在我不注意的情況下他們寫的卻是“處分”被拘留24天。我還摁了手印,現聲明作廢。在2001年9月份被邪惡拘留時所簽的字、摁的手印,統統聲明作廢。今後的正法中,我要靜心學法,以法為師,緊跟偉大師尊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9/2689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