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申德秀
從2000年3月份以來不符合大法標準所說所寫的一律作廢。彌補損失,堅定修煉。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9/268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