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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艷娟 由於對大法法理的不能正悟,加上太強的常人之心,不能在法上認識法,在九九年邪惡的破壞下,自己在單位領導的壓力下寫了一份大法弟子不能也不應該寫的“保證”,並交了大法的書,由於自己的執著心(怕心、和自己在後天形成的觀點)給修煉造成了障礙,留下了污點,同時也阻礙了大法在世間的正法進程。愧對於大法,愧對於慈悲苦度的師父。現嚴正聲明自己所寫的“保證”和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行為作廢。同時聲明我在拘留單上的簽字,手印和家人代寫的“保證”一律作廢。在今後的學法和講清真相中要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等待,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0/26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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