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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覺君 我於一九九六年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的,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做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我於九九年十一月份被派出所的警察帶到派出所,他們要我寫檢查,不寫就不行。由於當時自己家中經濟很困難,有放不下的情,找來不好的理由,認為丈夫個人承受不住。結果被邪惡鑽了空子,配合了邪惡,寫了“保證書”。這是我的最大恥辱。我嚴正聲明自己所說、所寫的全部作廢。以後堅修大法心不動,做好一個修煉弟子應該做的,投入到正法進程中去。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0/26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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