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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禮連義 我於96年喜得大法,修煉後身心受益很大。2000年10月我因資料的事被非法抓捕,由單位取保候審。一年後,警察逼迫我寫“保證”辦院外教養一年,如果不寫就送院內教養,由於在法理上認識不清,情放不下,就違心地說“不煉了”,這是作為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說、也絕對不能做的,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悔恨萬分。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有說過、做過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邪惡勢力的安排、迫害,“堅修大法緊隨師”,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0/26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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