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長春蔣志平 1999年7月,由於政府的壓力,我曾違心的寫過不煉法輪功的保證。 現在我鄭重聲明,我給派出所寫的那些保證全部作廢。法輪大法是正法,李洪志老師是正乾坤度眾生的偉大的覺者。我堅定修煉法輪大法,把自己的生命融於大法之中。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31/749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