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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平珍 我九七年得法,多種疾病已痊癒。幾次進京正法被公安部門帶回,因不寫“悔過”,被送勞教所,因心性沒過去關,在勞教所裡寫了“悔過書”,被釋放。回來後深覺對不起師父。後又被抓,沉重的腳鐐(60斤)與手銬,沒有鎖住、銬住我對大法的信念。可我卻沒有過去親情關,又寫了“悔過”,被釋放,回到單位又寫“悔過”。作為一名老弟子“三寫悔過”深感痛悔,對不起慈悲偉大的師父。特此聲明“三悔”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0/26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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