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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唐維維 我是一名法輪功學員,自97年有幸得法,身體健康了。2000年去北京正法被公安機關帶回,在勞教所關押,寫下了“悔過書、保證書”後被釋放,回單位後又一次寫下了“悔過書”,第二次被抓寫下了“悔過書,不進京、不上訪”後被放,現後悔不已,感覺對不起師尊。聲明所寫的“悔過書”作廢。加倍彌補損失,堅修大法隨師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0/26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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