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新春 因各種執著心、對法認識不深,而被邪悟帶動,寫了“保證書”。後來被教養,由於承受不住,又寫下了“保證書”,給大法帶來損失,留下污點,但後來自己認識到其嚴重性,向所裡寫了洪法材料證實大法是正法,並聲明以前自己所寫的對大法不利的話作廢。2001年末釋放後,也想盡辦法彌補自己的過失,多做真相,多講真相等等,以至最後散發材料被派出所發現,而抓我,我就順著河面走,想進京,(因大道都是警車),不慎掉到河裡,結果雙腳被凍傷,至今不能行走。在2002年正月初十,那些當官的、警察和法醫帶著攝像機到我家干擾,當官的一次比一次官大,每次都有攝像機,用偽善的一面來干擾和迫害大法弟子。因為他們攝後回去剪接以此來編造謊言,而攻擊法輪大法,我腳凍傷是邪惡迫害造成的,所以把此事寫出來,讓人們明白,不讓邪惡得逞。 我悟到自己應該寫聲明,因我還有許多的執著心,為了對法負責、對自己負責,我嚴正聲明:以前由於自己的執著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的材料、行為一律作廢。不再向邪惡妥協,挽回自己對法造成的損失,加倍彌補,重新走入正法洪流當中,跟上正法進程,不辜負慈悲偉大師父的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1/2700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