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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桂芬 我在2000年11月29日進京上訪,被邪惡抓住,由於當時沒悟到,在女兒的哭聲中,在情的帶動下,違心地寫了“保證三天不進京”,當時認為:只保三天,不算甚麼。現在悟到:這全是人的東西,神是不會向邪惡“保證”甚麼的,哪怕是一分一秒。所以我特此嚴正聲明:以前我所“保證”的,和別人代寫的一律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做正法時期合格的大法弟子,圓滿隨時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1/270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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