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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雲華 在去北京上訪中被抓,在看守所被關押四十多天,因自己學法不深,沒有頂著壓力走過來,寫了“不再煉功”的保證,讓邪惡鑽了空子,給大法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影響,也給自己在今後修煉的路上留下了陰影。通過學法認識到自己錯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使我自己不能原諒自己,痛苦萬分。我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所想、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話一律作廢。重新走上修煉的路,彌補過錯,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1/270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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