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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朝玉 我2001年9月因上北京正法,被抓進拘留所後強行送“洗腦班”。由於自己學法不紮實被所謂的幫教人員引導邪悟,寫了“三書”。我深知自己犯下滔天大罪。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造就我生命的大法。我現在嚴正聲明:我在“洗腦班”裡所寫的“三書”和在公安局、保衛處、“封閉學習班”裡所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從今後認真學法,講清真相,跟上正法進程,堅修大法,絕不回頭。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2/270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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