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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耿玉華 我於98年的秋天有幸喜得大法。99年的4.25、7.20我去北京正法回來後,他們說:“你寫個保證書和悔過書,不再進京上訪,不再出去正法。”當時我說沒有文化,不會寫,他們說:“那我就替你寫了”。我現在嚴正聲明,他們替我寫的“保證書”,和“悔過書”全部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2/270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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