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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愛月 我是中國大陸學員,為了護法、正法,我去京上訪時被拘、並被非法判教養,寫過“保證”、“揭批”,其結果沒有達到護法、正法的目的。其主要原因是法沒學好,不能從法上認識法,被人世的求安逸之心帶動邪悟,做了大法弟子絕對不該做的事,違背了大法。當我清醒過來時,深深痛悔自己所做的錯事,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在此我嚴正聲明所寫的“保證”、“揭批”所說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廢。同時加倍努力,緊跟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3/271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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