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寇貴民
我以前言行不符合大法的,現在聲明作廢。今後一切按法的要求去做,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3/27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