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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石代梅 九九年我得法後,身體變化非常大,很多病都好了。但我學法不深,7.20以後派出所多次逼迫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書,由於沒有放下執著,做了一個修煉人不該做的事。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我寫的保證書一切作廢,重新走入正法之中。以後我要在修煉的路上做一名金剛不破的大法弟子,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4/271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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