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馬翠蓮

    2001年10月6日因進京,在機場被拘留,後被判勞動教養兩年。在邪惡的迫害下,暴露了自己的怕心,因為學法不深,被魔鑽了空子,破壞了大法,成了一名罪人,實在不配做修煉的人,更不配做師父的弟子。今天我已醒悟,特聲明我以前所寫的“保證書、悔過書、揭批”及所講、所做的一切違背宇宙大法的事一律作廢。特此聲明,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堅修大法,緊隨師父走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5/27204.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