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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翠蓮 2001年10月6日因進京,在機場被拘留,後被判勞動教養兩年。在邪惡的迫害下,暴露了自己的怕心,因為學法不深,被魔鑽了空子,破壞了大法,成了一名罪人,實在不配做修煉的人,更不配做師父的弟子。今天我已醒悟,特聲明我以前所寫的“保證書、悔過書、揭批”及所講、所做的一切違背宇宙大法的事一律作廢。特此聲明,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堅修大法,緊隨師父走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5/272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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