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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張振江

    有一次我發放傳單,因自己正念不強,意外被抓。家人知道後用經濟手法把我解脫出來了。回到家�媟磽a派出所讓我寫保證不煉了,我在常人的情和經濟條件差的情況下寫了“不煉”的保證。回家後我越想越覺得自己不對勁,我已得了這萬載難逢的正法不該放棄,還要從新做大法弟子該做的事,從常人中解脫出來,努力做好助師正法的事,走好修煉的路,迎接法正人間的到來。特此聲明“保證書”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5/27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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