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燕雲 1999年10月勞動教養委員會以我到北京上訪和不接受幫教,繼續修煉法輪大法而判勞教一年半。當時由於自己悟偏,認為師父安排我到複雜的環境中修煉,提高層次而在勞教通知書上簽了自己的名字,後來在監獄中學習了師父《理性》經文後悟到對我的判決是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和對大法的破壞而寫了申訴書,現在嚴正聲明我在“勞動教養通知書”上的簽名作廢。多學法,緊跟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5/27204.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