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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雪梅 2002年1月的一天,派出所的警察到我家來讓我簽個“不”字。當時我說不簽,並向他們洪法。他們打斷我的話,並偽善地說如果不簽,他們不好交差,萬一有甚麼事,老人孩子多不容易呀!在情的帶動下,我簽了字。事後和學員切磋,才真正在法上明白我錯了。我配合了邪惡的工作,承認了邪惡的舊勢力的安排,使邪惡鑽了我修煉有漏的空子,上了當,受了騙。邪惡就是邪惡,他們回去後還會利用我的簽字大做文章,說一些誹謗大法、中傷師父的話,那我就更罪業深重了。這是由於我學法不深,不能在法上認識法造成的損失。在這個空間看上去我的簽字好像沒有甚麼,可在另外空間它就起作用了。為此我鄭重聲明;我給派出所簽的字聲明作廢。在這裡我要三發正念,清除另外空間讓我上當受騙的邪惡因素,層層滅盡,全盤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重新跟上正法的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6/272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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