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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楊捧蓮

    我是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自得法後我身心得到健康,使我懂得了人生的真諦,懂得了人生的價值。

    2001年元月1日我進京證實大法,被抓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女子勞教所裡,惡警一個個氣勢洶洶的,為了讓我們寫所謂的“保證書”之類的東西,經常手拿著電棍、手銬來威脅我們,如果不服從,隨時就給我們上繩、吊銬、用電棍電、不讓學員睡覺,利用各種手段毒打與折磨我們大法弟子。有一次,邪惡逼著我寫“保證書”、“揭批書”,我說:“不寫。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於是它們就給我上繩,吊銬,用皮帶抽等各種手段折磨了我三天三夜,也沒改變我的信念。它們利用這種手段無效,於是它們使出了更加邪惡的手段,利用邪悟的人強行給我洗腦。因我學法不深,沒能堅定正念,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寫了“保證書”、“揭批書”之類的東西。

    回來後,師父一直在給我明白過來的機會。通過學師父《在華盛頓DC國際法會上講法》等新經文,及同修們的耐心幫助,使我徹底明白過來了,我錯了,我恥辱,我難過,我痛哭不盡,我怎對得起慈悲的師父,我怎對的起師父的苦度,我特此聲明,在勞教所裡寫的“保證書”、“悔過書”、“決心書”、“揭批書”一律作廢。所說的不利於大法的話,一律作廢。所寫的答卷,一律作廢。所說的不利於師父的話,一律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彌補我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做一個堂堂正正金剛不動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7/27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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