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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亢剛 我94年得法。99年7.22電視台對大法造謠,矇蔽眾生,因到北京去證實大法是真正的正法修煉、不是說教與唯心,被非法勞教12個月,又因不放棄修煉,被加期三個月。在此時寫了“三書”。回來後,通過學法,真正明白了此生目的和意義就是為法而來,當大法遭難時,維護宇宙的真理,揭露邪惡,救度世人是我神聖的天職。我要加倍努力,兌現我的誓約。特此聲明以前所寫的“三書”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7/273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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