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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國立 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自從修煉以來,我一心按大法法理約束自己,身心健康,道德高尚。1999年7月21日,在縣辦“洗腦班”被強制洗腦,違心地寫了所謂的“保證書”和“悔過書”。2001年7月19日,又一次被強制送往“洗腦班”,由於學法不深,在邪惡持續灌輸邪悟東西的情況下,自己頭腦不清,又寫了“保證書”、“揭批書”等“四書”。我鄭重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全部作廢。精進修煉,證實大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8/273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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