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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燕群 我是96年得法的,可是由於邪惡的迫害,自己的執著心放不下,寫了不符合煉功人標準的“保證”,愧對恩師,現特此嚴正聲明:以前所寫不符合煉功人標準的“保證”全部作廢。兌現與恩師的史前誓約,跟隨恩師,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8/273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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