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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黎杏珍

    我曾在勞教所裡做過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我自己知道犯下了大錯。我鄭重聲明:以前我在勞教所所做的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的一切事全部作廢。我決心重修大法,徹底否定舊勢力安排。從此“以法為師”,加倍彌補,緊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努力講清真相,救度世人。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8/273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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