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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新花 我1998年4月得法,2000年11月進京正法,後被關在本縣看守所,由於自己學法不精進,在邪惡的迫害下,向邪惡妥協,上了電視,說了大法弟子不該說的話,給大法造成了極大的損失,在此嚴正聲明:自己所說對大法不利的話統統作廢。在今後的學法正法進程中勇猛精進,挽回自己以前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特此聲明。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9/274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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