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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郭麗娜 由於本人學法不深,於2001年曾在公安機關的拘留證和裁決書上簽了名、按了手印,現聲明作廢!今後用實際行動加倍彌補自己的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29/274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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