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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孫秀梅

    我得法五年了,回想五年來修煉的路,也曾積極投身正法之中,也曾去過北京三次,可在半路都被警察攔住送了回來。直到今天我才真正認識到自己還是法學得太少,以致在最關鍵的時刻沒能站在法上。

    1999年,大法受到不公正的對待,在7.20之後,電視上惡毒地攻擊和誹謗,我心�堹S別難受,我知道,作為大法弟子,我應該勇敢地到北京為大法鳴冤叫屈,於是我和幾位功友決定去北京,可是三次都被警察攔了回來,後來我再次想去北京,可另一位功友說在家中做真相就夠了,不一定都去北京。

    後來警察到我家,要我簽名,我不簽,他們說籤個名就不再找你了,不簽名就把你帶走拘留20天罰款2000元。我就和他們講真相,他們不聽,我堅持不簽,他們就走了。後來他們讓我父親我叔叔勸我簽名,我說籤名對誰也不好。我哥哥是村幹部,在他和警察的強迫下按了手印。這不是我真實的表現,是在不情願的情況下做了不應該做的事。後來經過學習師父經文,《大法堅不可摧》中說:“一個大法弟子一旦幹了不應該幹的事之後,如果不能真正認識其嚴重性、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一切與那千萬年的等待都將在史前的誓約中兌現。作為大法弟子,你的一切就是大法所構成的,是最正的,只能去糾正一切不正的,怎麼能向邪惡低頭呢?怎麼能去向邪惡保證甚麼呢?即使不是真心的,也是在向邪惡妥協,這在人中也是不好的行為,神絕對不會幹這種事。”在此我嚴重聲明,由於在親人和警察的強迫下所作的並非出自我的本意,我聲明全部作廢,同時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全面講清真相。正念清除邪惡,救度眾生,堅定地維護大法,正一切不正的,做一名合格的正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30/27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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