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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桂香 99年10月3日去北京證實大法,遭到邪惡的嚴重迫害,被拘留一個月,在邪惡的逼迫下寫了保證書。2000年春節期間,我和同修在家學法,被街道盯梢舉報,派出所到我家抄家,並把我帶到派出所逼迫我寫書面保證。2002年春節期間邪惡又一次來抄家,並把大法書搜走,逼迫我寫保證。 由於對法認識不足,沒有在法上認識法,怕心太重,被邪惡鑽了空子,給大法帶來了損失,我痛悔莫及,對不起偉大師父的慈悲苦度。在此嚴正聲明,以上所寫的保證和一切不符合法的行為一律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31/276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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