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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趙崇久

    我今年69歲,因生病長期不好,又沒錢繼續治療,經人介紹修煉法輪功後,一身病都好了,思想得到昇華。為維護大法,我於2000年12月13日去天安門廣場打橫幅,高呼“法輪大法好!”被惡警抓捕。我不報姓名、地址,遭惡警毒打,夜裡12點多,零下七度,脫掉我的棉衣鎖在院裡柱子上凍達兩個小時。第二天早上不准穿棉衣,又把我鎖在禁閉室鐵門上3個多小時。接著又用電棒電我的手背,肚子和足部達40多分鐘。後來了一位自稱所長的,答應我不送原籍,在北京拘留後釋放,這樣我相信了他的話說了姓名、地址,過了兩天就押回原籍,真是騙子行徑。在拘留所,它們非法連續拘留了我8個15天,我們絕食抗議違法延期拘留,他們說是江澤民的指示,還說對法輪功是“寧左勿右,可以不擇手段,不計後果,不管法律,”真是邪惡至極啊!接著又非法判了我三年勞教,檢查血壓210/120,需抓緊治療,就訛了我五千元錢,逼我寫了“悔過書”才釋放。我鄭重聲明:在惡警迫害下所說的所寫的一切不利大法和師父的話全部作廢!講清真象,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27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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