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哈爾濱金耀明
我於2000年1月去北京上訪,被帶回哈爾濱市太平區衛星派出所後,以擾亂社會治安罪被關在哈市第二看守所,現嚴正聲明當時所寫的“保證書”作廢。堅修大法心不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75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