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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霍萬英 我得法已四年多了,從修煉開始,基本上都是按照一個修煉人的標準來要求自己,約束自己的,修自己的一顆心,通過修煉使我體弱多病的身體一天天好起來,通過學法修煉,去掉了自己原本的自私自利的思想。2000年3月、12月我兩次進京證實大法,兩次被非法拘留,罰款四千元。我未屈服。在200年7月,邪惡把我從家中強迫帶進“洗腦班”。由於我沒有放的執著心太多,被魔鑽了空子,做了一個修煉人不該做的事。邪惡讓別人代寫了“保證”。我自己摁了手印,回了家。現在我聲明:我以前所做的及別人給代寫的一律作廢、我不承認。我還要繼續修煉,決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277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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