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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建香

    我57歲,是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我原來病魔纏身,修煉法輪大法後,我的病很快去掉了。我在2000年12月份去北京護法,2001年8月份縣裡把我騙進“洗腦班”,在“洗腦班”被強迫接受洗腦。我愧對師父、愧對大法對我的苦度,我要向世人講清真相,跟上師父正法進程。聲明我在“洗腦班”所做所說的一切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27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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