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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志清 2001年11月30日我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期間,在邪惡寫的“三不保證書”上簽了字,現嚴正聲明作廢。今後“堅修大法心不動”,按大法嚴格要求自己,遵照師父的教誨,“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與救渡世人”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3/277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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