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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吉香 我因煉法輪功於2002年底被公安強行從家中帶走,送往勞教所進行強制洗腦。在勞教所期間,邪惡使用了卑鄙的強制不讓睡覺、恐嚇、欺騙、日夜洗腦的下流手段和精神上的摧殘,在高壓下,由於有放不下的心,對法的認識不足,沒有時刻用正念對待,讓邪惡鑽了空子,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能幹的事,寫了“解批書”等,給大法抹了黑,這是自己修煉路上的最大恥辱和污點。為了挽回對大法的不利影響,洗刷掉修煉路上的污點,我特此嚴正聲明:在高壓下所寫所做所說的統統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我知道了生命存在的意義,抓住這開天闢地都從未有過的正法修煉機緣,跟上恩師的正法進程,迎接法正人間的到來。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4/278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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