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孫吉香

    我因煉法輪功於2002年底被公安強行從家中帶走,送往勞教所進行強制洗腦。在勞教所期間,邪惡使用了卑鄙的強制不讓睡覺、恐嚇、欺騙、日夜洗腦的下流手段和精神上的摧殘,在高壓下,由於有放不下的心,對法的認識不足,沒有時刻用正念對待,讓邪惡鑽了空子,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能幹的事,寫了“解批書”等,給大法抹了黑,這是自己修煉路上的最大恥辱和污點。為了挽回對大法的不利影響,洗刷掉修煉路上的污點,我特此嚴正聲明:在高壓下所寫所做所說的統統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我知道了生命存在的意義,抓住這開天闢地都從未有過的正法修煉機緣,跟上恩師的正法進程,迎接法正人間的到來。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4/27828.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