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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興元 我因以前學法很少,對法不理解,學法不深,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聲明我在鎮派出所寫的、說的話一律作廢!通過多學法,同修慈悲指出,我提高了對法的認識,我決心做師父合格的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5/278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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