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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陳桂艷

    我1999年3月份得法,2000年2月份左右被派出所的民警帶到派出所,問我還煉不煉了,煉就送進去,不煉就放回家,我當時說了一個煉字,就這樣被送進了看守所。在看守所裡關押15天後,讓我“揭批”,我說啥也不揭批,後來又關押了15天,整整一個月後問我還煉不煉了,再堅持下去,就再加15天,由於放不下人的執著心,完全抱著人的想法去衡量了,說了妥協的話。犯了一個修煉人不該犯的錯誤,給自己修煉道路上抹了黑,現在看到了師父的經文,非常後悔,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要及時醒悟。我聲明我以前說的妥協的話一律作廢。從今開始我要做一名真正的修煉人,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弟子,不給大法抹黑,去證實法,揭露邪惡,向所有的人講清真相,洪法,跟上正法進程隨師還。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6/27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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