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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天文 我於1996年10月11日開始修煉法輪功。1999年7月22日全國迫害法輪功時被公安局拘留審查半天,家被抄、抄走法輪功各種書籍四十餘本、錄音帶十餘盤、老師法身像、法輪圖等全套,被迫說出“保證”。1999年11月22日,由於愛人去煉功被收審,在我家抄出《在瑞士法會上講法》一書,被收審關押48小時,被迫寫了“保證書”,並作了“三不”等保證。2000年6月17日,因愛人煉功被收審,我再次被收審,關押48小時,又被迫再次寫“保證書”,抄走法輪功書籍20本。我現在嚴正聲明:我所寫的“保證書、三不”等一律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6/279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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