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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肖淑香 今生有幸得大法,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使我懂得了人生真正的意義。法輪大法是最高、最好、最正的大法。公民有信仰自由,上訪是公民的權利,有互相之間交談的自由。所以,聲明以前寫的“三不”作廢。我將加倍努力挽回損失,在今後的講清真相中做得更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7/280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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