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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莊琳琳、江麗娜、郭憲偉 2001年冬我和同修出去散發真相資料被派出所的警察抓到派出所。他們讓我寫所謂的“保證書”。當時我說不寫,最後還是在邪惡的逼迫下寫了“保證書”,從而犯了大錯。在此聲明以前所寫的“保證書”作廢。用自己的行動加倍彌補,抓緊實修,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心不動”。 本聲明包含人數:3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8/280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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