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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淑波、李芬 2000年冬,派出所民警和村民兵連長王樹中到我家逼迫我用房屋和土地做抵押來“保證不進京上訪”,本人迫於壓力,當時並沒有意識到不能配合邪惡的指使,從而犯下大錯。現特此聲明本人簽字無效。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8/280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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