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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麗梅 2001年10月1日我在家聽師父的講法錄音帶被鎮派出所的民警抓到派出所。他們讓我說“不學大法”,當時我迫於壓力答應了他們,從而犯下大錯,並在“保證書”上按了手印。現特此聲明本人簽字無效。多學法,堅定維護大法。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8/280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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