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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麗芳

    我在97年6月喜得大法。煉功僅8天時間,竟使我16年的腰腿病得以康復。師父不斷給我淨化身體,還叫我明白了真正做人的道理。我在有生之年,能遇這萬載難逢的宇宙大法,真是我的最大緣分。就是這樣一個於國於民有百利無一害的高德大法,卻被黑白顛倒地定為“XX”。這是我百思不得其解。於2000年11月為助師正法,我來到了北京和平上訪。在無處申訴的情況下,我以極純淨的心態在天安門喊起了“法輪大法是正法”的口號後,被惡警抓走並潛送回來後又送入“洗腦班”達20餘天。由於自己的根本執著沒完全放下,沒擺好正法修煉與個人修煉的關係。被邪惡的謊言所迷惑,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違心的寫了“不煉功書”,配合了邪惡。事後真是痛悔莫及。我為給大法和恩師抹了黑而痛心疾首。我嚴正聲明:自己以前給師尊和大法帶來負面影響的所有言論全部作廢。今後要以法為師,勇猛精進,走正自己的路,努力成為一名達標的大法粒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9/28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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