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張春梅
我叫張春梅,去年國慶節前打電話給紅旗路派出所及我愛人說不煉了,今天我聲明作廢!
我要繼續煉功、護法、洪法、正法,向世人講清大法的真相!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3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9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