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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尹春梅 我進拘留所時,曾經寫了一句“遵守所裡規章制度”的保證,為證實大法帶銬一個多月,後父母在我不同意下,寫了一個“保證”,現聲明一併作廢。全面否定邪惡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1/282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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