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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能春 在難中,由於自己認識不夠,沒有以法為師,做出了一些有損於大法的事,在公安局和拘留所,符合了邪惡照相、提審、按手印,說了一些不該說的話,這些行為是錯的,不符合修煉人的標準,為此我嚴正聲明:凡是不符合修煉人標準的一切行為全部作廢,我從今以後要做到以法為師,堅修大法,以實際行動證實大法。緊跟師父正法進程,發揮好一個大法粒子的作用--維護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2/283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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