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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趙毓瑞

    我今年49歲,於2000年7月到北京上訪被抓,非法判刑4年。我們在久遠的年代曾立下“助師世間行”的誓約,在大法洪傳之時,自己有幸成為一名大法弟子,應該用生命去維護大法,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但在監獄期間,由於自己對法的認識不足,在邪惡勢力的偽善和引誘下,被執著心帶動讓邪惡鑽了空子,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有損於法的事。為了對大法負責,對自己負責,我鄭重聲明,過去的有損於大法的所作所為全部作廢、全盤否定,用自己的生命去堅定地維護大法,跟上正法進程,正念清除邪惡,兌現久遠的誓言。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3/283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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