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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愛玉、王引鳳 我是一名大法弟子,在去北京證實大法時被抓,送回當地看守所。由於對大法不堅定,關過得不好,做了一個修煉人不應該做的事情,給大法帶來了負面影響,造成了很大的損失。我冷靜下來學習師父的經文,感到痛徹心肺的愧疚與悔恨。今天,我嚴正聲明;我在看守所裡違心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從今以後,我要盡最大的努力,堅定實修,重新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名真正的大法粒子,助師世間行。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5/285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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